我喜歡那個女孩,完全不用懷疑的喜歡
短短見面不超過五次的狀況下
她不漂亮不突出,甚至與她擦肩也不會記得她的臉
戴著膠框眼鏡,初次見面的時候
恰如其分的吻合世人對於平庸的界定
硬要說有何特別之處,最令我佩服的
應該就是維持這種中庸的平衡
看似親切,卻也無法說她熱情
不是特別安靜,但也不多話
她熱愛戶外,時常出去擁抱大自然
拍回來的照片,也絕對符合「平凡」
取得這樣的平衡,並不構成喜歡她的理由
我以為她是個文藝少女,第二次見面的時候
畢竟那時的她,看我沒看過的書聽我沒聽過的音樂
我以為所謂的文藝少男少女們,應該是跟世界有所矛盾衝突的
所以她不是。並沒有留在都市裡,成為那種很酷的人
只是讀完一所私立爛大學後回了家鄉
最後一次對話,在第三次見面
一起聽著懷抱音樂夢的朋友在淡水河畔唱著歌
她一點都不感到無聊,我佯裝一點都不無聊
突然她戀愛了。壞了所有我對她的幻想
不,不是美好的。被瓦解了
那刻起,不再看著她看著自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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